August 28th, 2007 by lucifer00
时间匆匆,屈指一算,转眼已20载。毕业,找工作,就职,
好像一列火车,在我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时候就已经到站了。结果糊里糊涂地,就进了现在这间公司。只工作了三个星期,是福是祸仍然言之过早,反正也是既来之则安之。这间公司基本上不算小,却也不大,然而员工倒是有好几百人。而在这几百人当中,就有11人是我的党羽。之所以称之为"党"是因为午餐时间总是成群结党,一大票人一起去,走在路上都威风过人。
一种米养百种人。这个"党",也可以说包含了形形色色的人;有大声说话的,也有蚊声细语的。有孤高装酷的,也有蹦蹦跳跳的。有成熟的男人,更有顽皮的少女。唯一相同的,就是他们都是俊男美女,唯有小弟其貌不扬,承蒙大家垂怜,做个"全包班长"
(苦差呀)。我这个班长可不是白盖的,每天早上必须有个早会(morning meeting),还要处理内讧,以及电邮等事情(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乱reply-to-all),可说身兼多职。
不过每天杂七杂八的事情,却是我喜欢这间公司
的其中一个原因。无论在任何时候,任何地方(通常是我的座位),只要有这些“党羽”在,哪里就会充满了笑声,有时竟然会笑到眼泪直流(真是不可思议)。虽
然有些人或许已经觉得我废话太多,口无遮拦,对我已经恨之入骨(这几天流了几次冷汗),但是每天能见到他们的笑容,也确实是令人开心的事情(专家说:人的
笑容,是最美的表情)。一群人渐渐成了一个大家庭(虽然关系混乱),倒成了一种乐趣。
虽然我们不可能永远一起工作,不过却希望这样的关系,这样的笑声,能一直持续下去。
P.S. 如果真的不爽我的话,对我说就好(觉得我长的欠扁的,我爱莫能助)。冷汗流得多,会着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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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1st, 2006 by lucifer00
每个人都有一些东西需要放开,放开一样东西,放开一个人,或者放开一段过去。
很多人会很想要放开自己曾经深爱的东西,然后在多年后,慢慢地把它深深的封印起来,慢慢地把它淡忘,从此避免再去提起它。纵然想起也想办法把它再次封印,想办法让自己相信已经把它给忘记了。也有人会用比较简单的方法,用憎恨,讨厌来让自己对一个人放开。当然,也有很多人让时间冲淡了感情,对过去也就淡了。
对于很多人来说,放开就是忘记。忘记了一个人或者一件事,就是放开了。
曾经我看过一部戏,里面的女主角文男主角是否还记得以前的女朋友,而男主角花了很多天去想,然后给了这样的一个答案:真正爱过的就不会忘记,忘记的就不会是真正爱过。其实,这句话不见得是全对,尤其对于相信情人的眼里应该只有自己的女孩子,这句话更是不可饶恕的。但是我相信它有一定的道理。
真正爱过的,无论结果如何,都会在心里留下一个深深的烙印。随着时间,这烙印或许没有当初那么痛,慢慢地淡化,变成很浅的一道疤痕。但无论承不承认,它都会永远留在内心的最深处。而所谓的忘记,只不过是不再去想起。这真的是放开了吗?忘记是否只是没有爱过的证明?一个可以忘情的人,你真的相信如果你需要离开一阵子,而他/她却不会连你也忘记?
放开,对我来说并不是忘记,更不是不去想起,而是一种接受和面对。
面对自己的过去,让它成为自己的已然。
接受自己的伤疤,让它成为自己的必然。
过去已然发生,与其懊悔,不如面对自己的历史。
疤痕必然存在,与其磨皮,不如接受它那永恒的存在。
就像是身体上的伤疤,随着时间而淡化,慢慢地把它习惯成身体的一部分。直到有一天不再想起疤痕的由来,也不会看到疤痕而回忆。
过去的一段经历,如果有一天,能够若无其事地说起,而内心不会有悸动或波澜,那么是否更像是放开了呢?
“放开”是需要时间的,也需要去学习。那不是一种忘记,也不是一种丢弃,而是把想要放开的编入自己的历史,成为自己的经验值。无论时间有多长,只要面对和慢慢地接受,相信总有一天会很自豪的“放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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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本篇文章只是个人想法,并不代表所有男人的立场。
我相信很多人会不同意我的说法。欢迎各位留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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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15th, 2006 by lucifer00
因为要改变房间的摆设,所以把房间所有东西都翻出来收拾,收拾着我妈妈所谓的“垃圾”。
在这些“垃圾”之中,最多的,都是我过去的一些信和照片。
看了看每一张照片,从小学到中学,到高中,到大学,虽然有我的照片展极少数,但却带回给我很多的回忆。
照片里,有很多我已经忘记名字的朋友,也有一些不知去向的故友。
有曾经形影不离的朋友,也有反目成仇的好友。
有让我会心一笑的照片,也有让我几乎流泪的画面。
有些照片会让我想要时光倒流,回到那些欢乐与笑容的时候。但没有一张,是我想要跳过的人生。
每一张照片,都好像我过去的生活片断,诉说着我的一点一滴。好像一堆电影CD,不断地在我脑海里播放。才发现记忆是多么的清晰,至少比HDTV要好多了。
我的信,基本上都是从同一些人寄来的。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,也有描写了我很多的经历。
故事虽然不感人,却会让人思考。
经历虽然不惊人,却会让我回味。
有些信让我想起了很多美好的时光,有些却令我回忆起的痛苦的悲伤。如果没有这些信,或许我并不知道我曾经也天真过,也无邪过,相信过一些人们所谓的幼稚东西。每一封信,纵然是骂我的信,也让我读了又读,细想想当初的岁月。
把所有的信放在一起,或许可以集成一本书,当成是我人生的页章,成为我旅途上路标。或许有些闷,却也回味无穷。
在这堆别人眼里的“垃圾”里,我找到了属于我的回忆。无论是喜怒哀乐,都收集起来,再加上人类的庞大记忆体,回忆就是我活过的证明。在我称为“活死人”日子里,我“活”过的证明都被翻出来,从新回味一翻。或许并不精彩,却肯定是丰富的。
虽然我不知道过去的痛苦是否就是今天或者明天快乐的理由,但它至少是我今天和将来的回忆。或许在某一天,再次会像今天一样,把它们全翻出来,细细的品尝一下其中的味道。
记得有一个人曾经写过:
生命中,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。于是看见的,看不见了。记住的,遗忘了。
生命中,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。于是看不见的,看见了。遗忘的,记住了。
然而,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?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?
我或许是很多人的“过客”,但真正留下脚印的寥寥无几。就算有,是否有一天会被海浪冲走?
有些人是我的“过客”,许多的脚印都是刻苦铭心。就算冲走了一些,却也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痕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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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ust 14th, 2006 by lucifer00
男人真的比女人易做嗎?
男人之苦在於,男女其實不太平等。
男人付錢,叫應該;女人付錢,男人就是小器。
男人不打電話報到,叫不愛女友,女人不打電話給男友,叫工作忙。
女人查男人電話、網絡,是愛他,男人查女人電話、網絡,是不尊重人家私隱。
女人管男人做那種職業,是為他好,男人管女人做那種職業,是專制。
女人購物,是減壓,男人購物,是不知節儉。
女人出夜街,是和好朋友聚舊,男人出夜街,就是和豬朋狗友去滾。
女人失業待家中,是休息,男人失業在家中,是偷懶。
女人工餘時間逛街,是應份,男人工餘時間打機,是沒上進心。
女人無知,是傻得可愛,男人無知,是草包。
女人和前度情人來往,是做朋友,男人和前度情人來往,是舊情復熾。
女人遲回家,是正常社交,男人遲回家,是不愛老婆。
女人打痲將,是消遣一下,男人賭馬,是爛賭。
女人行街望男人,是欣賞美好事物,男人行街望女人,是咸濕。
女人向男友訴苦,是理所當然,男人向女友訴苦,是懦弱。
女人送禮物很便宜,是有心意,男人送禮物很便宜,是愛女人不深。
女人存私己錢,是為將來打算,男人存私己錢,是信不過女人。
女人難以捉摸,是有神秘感,男人難以捉摸,是沒安全感。
女人隨便講分手,是試男人真心,男人隨便講分手,是欺負女人。
香港女人的優勢,是在對自己有利時,要大家男女平等,不利自己時,卻說自己是女人,並要求男方付出,充份利用「社會弱者的優待」。
Post from www.tvb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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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ust 6th, 2006 by lucifer00
刚刚看了 The Lake House. 故事大概是说基努·里维斯( Keanu Reeves)和桑德拉·布洛克(Sandra Bullock)无意中从湖边的小屋的郵箱写信给对方。之后竟发现收信的基努·里维斯竟然是两年前(2004)的人。他们通过写信,知道了未来与过去,也知道原来他们早就见过面。之后,他们在不同的时空,竟然爱上了对方。可惜的是,因为一些误会,领到桑德拉·布洛克对这段爱情失去了信心,而不再写信。两年后,桑德拉·布洛克惊觉基努·里维斯竟是她目睹的车祸的死者。
故事的最后,桑德拉·布洛写了一封信,向基努·里维斯告白,并希望他能等多两年,然后在The Lake House 见面。结果,他并没有死,并且还见到了她。故事在他们拥吻,并走向lake house 后结束。
基本上这部戏是无稽之谈。 故事情节是毫无逻辑,而且没有科学根据。对于工程系的我是难以了解的。
可是故事本身却吸引了我,尤其是在故事中出现的JANE AUSTEN的PERSUATION这本书的。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一对恋人因为某种原因而分开了,之后竟有机会再次在一起。桑德拉·布洛克在戏里面提到这本书是关于“等”,而我却对“第二次机会”比较有兴趣。故事里,女主角也给予了第二次机会,让她能够救本来已经死去的男主角。
在爱情里面,就算是现实生活中,也有很多的第二次机会。因为幼稚,懦弱,环境,及种种原因,往往会不知不觉失去了在一起的第一次机会的例子有很多。若干年后,或许有机会再相见,再次给予多一次机会。很多人都会说一定要把握机会,但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童话故事,机会并不是说把握就把握的。
纵然爱仍在,但时空的不同,环境毕竟也一定不同。对方或许有了情人,甚至已经结婚。又或许客观环境的不允许,或者感情已经出现变化。种种原因都能令你失去了第二次机会,但这并不一定因为你的不珍惜。
“第二次机会”或许并不是给你机会,而只是告诉你失去第一次机会的你,到底有多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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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ust 3rd, 2006 by lucifer00
今天是我实习的最后一天。想想我也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本年有多,学到很多东西。
虽然我知道无不散之宴席,但难免有点不舍。毕竟我的同事都照顾过我,帮助过我。
我这一生已经有很多次的离别。离开我喜爱的地方,离开我喜爱的东西,也多次离开我喜爱的人。
虽然并不是每次都泪流满面,却也感到悲伤。眼泪和血都只能往心里流。
很多人都会说:“只是生离, 又不是死别”。仔细想想,其实,很多时候生离和死别并没有分别。各自踏上自己的旅途,过自己的生活,慢慢地忘记对方。纵然在路上见到,也不知道是否应该打招呼,怕对方忘了自己。之后,或许这一生也不会有机会再和对方谈话。到现在为止,又有多少人曾对你说过“将来一起出来走走”之类的话,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呢?而我,也忘记对多少人也说过同类的话。
到现在,我已经不知道忘了多少人了,但, 就因为我忘记了很多,才怕失去更多,毕竟我的朋友已经很少了。
我经常说:“人并没有忘记,只是忘记去想起。” 但现在,我常想起的,也只不过常在我身边的寥寥数人而已。就算想起了,也找不到或者忘记我是谁了。悲伤的是,找到的,也不复昨日了。
“故人笑问君是谁,眼含泪,心含泪”,你是否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呢?
青山荒地遇故人
挥手高呼泪已生
心有感慨百万句
故人笑问君是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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